1、危险货物运输概述 危险货物是指凡是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腐蚀、放射性等特性,在运输、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。 2、危险货物服务内容 化学危险品经营 ·货运代理(进出口货物放箱计划、运输计划、集装箱运输等) ·普通货物仓储 ·化学危险品仓储 ·普通货物运输、配送 ·化学危险品运输、配送 ·剧毒品运输 ·冷藏车运输、配送 ·普货、危货、剧毒品海关监管运输 ·其他延伸服务 3、危险货物服务形式 整车运输 ·同类货物(不相抵触化学性质)拼装运输 ·一条线路或同一区域多点配送 ·多个区域的多点配送
4、危险货物经营范围 第2类: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,包括小型燃料瓦斯气瓶、抽烟用气体打火机、引火性烟雾气(非引火性、非毒性瓦斯)、消化器、压缩酸素、液体窒素、液体氨、非引火性烟雾气、冷冻用瓦斯类、深冷液化瓦斯等。 第3类:易燃液体,包括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苯、甲醇、油漆等。 第4类:可燃性物质,包括安全火柴、硝纤象牙、金属粉末、磷、硫黄等自燃性物质,活性炭、硫化钠、金属催化剂等与水反应的可燃性物质,碳化物、镁、钡、碱土金属合金等。 第5类: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,包括氧化剂、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、有机过氧化物等。 第6类: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,包括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。注:(剧毒品除外) 第8类:酸碱性腐蚀品,包括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氢氧化钠等几百种化工品。 第9类:杂项危险物品。
5、危险货物装配 A 不同的危险品相互间不得配装。 B 其他爆炸品中的点火绳、点火线等点火器材与本项的其他爆炸物品,隔离2m以上; C 其中液氯和液氨不得配装; D 易自燃物品中的黄磷,不得与其他易自燃、易燃物品配装,需配装时要隔离; E 生石灰、漂白粉与起爆器材、爆炸性物品、其他爆炸品、易燃液体隔离配载; F 有恶臭及有毒易燃液体及易燃固体,不得与活动物、饮食物、饲料、药品、药材等配装; G 含水的易燃物品和用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作主要灭火方法的物品,不得与遇潮湿时易放出易燃气体的物品配载; H 放射性货物与其他危险货物不可在同车厢内配装,与普通货物应按表D.2条件隔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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